富锦市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尽快解决部分中小学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7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应聘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三)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学历
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报考小学其他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专业
考生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
3、教师资格证
报考小学微机教师岗位的考生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小学其他岗位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要求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
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
(四)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的方法进行。
五、发布公告
2018年1月16日至2018年1月24日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富锦政府网和富锦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9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提交《富锦市2018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3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资料进行审查。
7、报名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因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特殊岗位经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4、项目生及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时间计算的节点为2018年1月1日。
5、考生报名时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1:2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进入面试考生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但进入面试人选不得超过招聘岗位人数1:5,如超过这一比例的,专业知识高的优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成绩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时限内,不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八、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程序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程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政审程序。
政审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聘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咨询电话:272880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