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核准同意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为模拟教学和答辩(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与面试时间、地点一并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社会发展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网站(http://jxqjy.zje.net.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其中岗位代码为01-08的岗位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按规定推迟体检的人员,选岗顺序调至本学科最后;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递补人员直接录用到缺额岗位)。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未按时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
0511-83378271(新区组织统战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