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系统集中招考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说明
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具体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所在学校(院)的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和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8:30-15:00,地点为丹阳市人才市场(云阳路32号)二楼大厅。
对于毕业证书中没有明确注明师范类或与所报学科专业有差异的人员需要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1)江苏省省内高校毕业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者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或者报到证上清楚写明是否师范类)
(2)在校学习时成绩单,成绩单上可能会有师范类或所学专业的的字样。
(3)大学录取通知书可能当年是按师范类或所学专业的录用的。
(4)所在大学或学院的师范类或所学专业的证明。
(5)研究生须提供相应在校学习时成绩单,或可以证明所学专业满足报考要求。(课程表中明确注明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能学等为必修科目)
(6)其他可以证明师范类或所学专业满足报考要求的材料。
咨询电话:0511-86569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