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镇新事招公告﹝2018﹞4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研究决定,并报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镇江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事业编制教师,其中:小学教师41名,幼儿园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一级教师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正高级教师职称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68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10仅面向镇江新区2018年8月前毕业的省免费男幼师,应聘人员需提供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签订的《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8: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5月1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面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ztzl/zl/rskskg/)、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jxqjy.zje.net.cn/)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5月18日10: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其中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24日-5月25日。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的人员报名所应需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其他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其他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