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12日
考生于2018年5月4日9:00登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见准考证。
根据岗位类别,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类、卫生类(医疗)、卫生类(检验)、教育类,各类均考一科。
1、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2、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照医疗、检验两类分别命题;
3、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确保招聘质量,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登录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查询。
(二)面试
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及职业能力。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卫生类、教育类、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岗位、庆云县文化中心岗位面试分别由卫生部门、教育部门、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庆云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综合类岗位的面试由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根据招聘岗位类别、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特点,应聘庆云县海岛金山寺景区管理处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三)体能测评
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公安机关的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组织实施单位将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弃权和体能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最终名次,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考察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教育岗位的体检标准项目还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应聘庆云县人民警察训练中心岗位的体检标准项目还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检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放弃资格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选,考察、体检合格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附件:2018年庆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庆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