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管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管理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全国唯一一所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38年的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迄今已有80年的办学历史。现面向全国17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2万余人。
学校坐落于泉城济南,两个校区分别位于历城区和长清区,占地面积1103亩。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46个本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理、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成人特色课程4门。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比例达30%以上,专任教师硕博比例达90%以上,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5人,还建有一支以专家学者、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为代表的兼职教师队伍。近五年来,获批国家级、省部级及厅级课题近300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建有“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3个。与16个国家和地区的21所高校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关系。是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基地、山东省古琴传承基地、山东省工会干部培训基地和工会理论研究基地。
建校以来,充分发挥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工会理论研究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培训工会干部近20万人,多项工会理论研究成果为省总工会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为全省工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评为“山东省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全国工会女职工培训示范学校”、“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示范校”、“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管理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6人,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六)其他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学校网站(http://www.sdm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辅导员以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填写《山东管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
请将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简历发至sdglxyzp2018@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姓名”(如:辅导员1+哲学+刘明明,或教师5+马克思主义理论+张晓晓)。
2.现场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官方网站内的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具体路径为:“学校网站---机构设置---人事处---通知公告”,网址为:“http://www.sdmu.edu.cn/rsc/tzgg_.htm”,请及时关注。逾期未到现场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有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附件3);(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4月13日之前取得)的原件和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应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证明材料。
(7)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本科阶段的成绩单;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对各类证书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场退还本人)。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4.现场审查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中级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1)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教师初级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师岗位相关知识;教师中级岗位(不含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师岗位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其他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教育、管理、服务的相关知识,以及文字综合表达能力。
(3)笔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结束后在学校官网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
(1)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要求及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山东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人事处页面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简化程序直接面试,面试采取专业知识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科研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
教师初级、中级岗位(不含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的面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专业知识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业务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等方面。
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个人陈述、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生教育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专业知识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
(3)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本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的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61776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管理学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