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2017年度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测试公告
根据宣恩县人社局《宣恩县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文〔2017〕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用人单位需求实际,现将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测试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2017年公开专项招聘计划1名(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数学教师岗位1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人社局在宣恩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20日)。做到指标公开、过程公开、条件公开。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00。
测试地点: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
(三)招聘方式
采取试讲的方式比选择优,试讲满分为100分。
(1)现场资格复审
所有报名的考生须持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登记照三张于2017年12月21日上午9:00到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试讲
12月21日上午10:00开始在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试讲。
试讲时由考生现场抽取所报岗位学科教学内容,准备20分钟,试讲15分钟,满分100分,考生用普通话讲授。
测试完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对象。
招聘过程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在县第一纪工委的监督下,专项招聘专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招聘对象。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考生曾经或者正在所报考单位及同级系统工作的,招聘单位及同级系统人员不得担任面试考官和组织考务工作。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敬业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一票否决情况等。对有工作经历的同志,应到原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对应届毕业生应到毕业学校进行考察。
(五)研究确定拟聘对象
县教育局党组集体听取考核情况汇报,严格审议拟聘对象资格条件及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因素,研究确定拟聘对象报县人社局进行审核。
(六)公示
拟聘对象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
拟聘对象确定后,县教育局及时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与备案请示、《事业单位公开专项招聘拟聘人员备案名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两份)、考察材料原件(考察组成员亲笔签名并加盖考察单位公章)、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一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时将拟聘人员人事档案送阅核实。由县人社局对拟聘对象逐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
专项招聘单位根据州人社局和县人社局事业单位聘用资格通知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者调走。聘用人员未履行服务期约定的,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未尽责追究违约责任的,要追究其管理责任。
三、测试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于12月21日上午9:30前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相应的候考室候考,并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2.考生进入考场后,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交相关工作人员封存保管。
3.考生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分钟(即9:45)未到达笔试室和候考室者,作自动弃权处理。考生在考场范围内严禁有携带相关资料、与外界联络、冒名顶替等行为,违反相关纪律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宣恩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