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2018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018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
二、确定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所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在“是否进入资格审查”栏标注“Y”,以上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在该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事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7日9:00-11:30、13:30-16:00
地点:青岛立新小学(青岛市蚌埠路26号,乘405路环线、503路环线、23路、368路、306路双山站下车;乘603路蚌埠路站下车;乘12路、20路、208路、219路、229路、303路、310路、326路、365路、372路、374路、608路大山站下车)。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2018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8年1月22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2015届、2016届、2017届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审查其劳动合同备案及相关工作经历情况(工作年限均截止2018年1月22日)。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集中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五、有关说明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请关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市北区政务网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18年市北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