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部分中小学、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教练)168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建湖县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2)。
2.报名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③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建湖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得参加应聘。
3.具体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3,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4月14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建湖中等专业学校(县城建宝路888号)3号楼一楼。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15-86232117、13921853096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县城或镇区中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填写《建湖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报名表》上粘贴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该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证明,并注明学段、学科及本人身份证号码;或提交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不需提交)。
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届毕业生提交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交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职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已在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编制人员报考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报名时现场填写)。
2.所有招聘职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4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居民身份证到建湖中等专业学校3号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布),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的岗位,应聘者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18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原件到建湖县教育局411室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通过电话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查询电话:0515-80693305)。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则一并跟进。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不足1:2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