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人员公告(登录中国建湖网查询)。
①面试内容及形式。
幼教、音乐、体育(含篮球教练)、美术学科采取上微型课(70分)加专业技能考核(30分)形式进行。其余学科只需上微型课。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未达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
3.总成绩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计算。
四、体检、考察、选岗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县教育局及相关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学科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若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3.选岗。对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体检、考察合格毕业生,根据所具备的教师资格情况,在报考的县城或镇区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先高中教育后义务教育的顺序选择具体就业岗位(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对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体检、考察合格的原我县公办幼儿园人事代理性质的人员(2013年招聘),可选择在报考单位工作,也可选择在原单位工作,不占用原单位今年的招聘计划。
五、聘用
选岗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建湖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幼儿园教师岗位一经公示则不再递补。
2018年8月10日前,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下同);报名时持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的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逾期不提供上述证件、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及规定限期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待遇
聘用人员直接进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盐城市建湖县教育局教育档案室(教育局办公楼411室,邮编224700)。个人档案未按时转入者,暂停办理进编和工资初定手续。
七、回避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教师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县纪委监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233249、80600102(第十一派驻纪检组)
咨询电话:0515-86232117(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6220569(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3:建湖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职位表.xls
建湖县教育局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