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为两科,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主要内容为:
《综合知识》:计算机占20%(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到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占40%(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占40%,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总分100分。各岗位《专业知识》的考试范围,在报名现场统一公布。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
8∶00─10∶00《综合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按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含加分)5:5比例合成。
(5)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考试、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人员,在报考时申报加分(有 关证明、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请于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或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 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经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每科笔试成绩加2分。
(6)对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设定50分为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1)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无生讲课)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法计分,其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根据笔试合成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直接进入面试。
(3)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设定65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
(4)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占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根据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合成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
县人社局和教体局成立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审批
经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在编在职人员或人 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聘用)关系证明”、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2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批后,新进人员须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内辞职或调动的,本人应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服务期和违约金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由双方共同约定并载明。
五、招聘工作纪律
(一) 实行回避制度。凡考生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国家规定情形需回避的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成立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察局)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为:0563-8601110。
七、其他
1、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2、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63-8603971。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2012年旌德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待公布)
2012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