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考选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新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市中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所属部分新建中小学面向全省公开考选中小学学科教师,现将2018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考选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报名范围:全省公办中小学事业单位中现在编在岗人员。济南市教育局、济南市各区县教育局(管委会教体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报名范围之列。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证书。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考选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名。报名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5.具有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三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二、考选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确定公开考选计划11名。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8年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
三、报名时间、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交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3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3月26日11:00-3月28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3月26日11:00-3月28日24:00
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网址:http://123.233.117.11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按学科分类(岗位)和岗位分组进行一次申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单位初审。区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招聘计划的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7比例的,按以下原则执行。各学科考选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考选1人的,取消考选计划,计划考选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整给同学科的其他组别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报名取消考选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col/col841/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中的通知公告专栏及时公告。
5.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网上缴纳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人。
6.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3月29日14:00至4月2日考试日当天规定集合时间前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所填报(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其中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确认采取网上查看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三)交报材料。需要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网址:http://123.233.117.110下载《2018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面试后现场交报的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毕业证原件外,与报名提交的毕业证相对应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教师资格证;⑥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现聘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报名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合同、办理在职在编在岗人员调动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⑧其他材料,主要交报荣誉证书,其中县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综合荣誉如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和区优质课一等奖等荣誉优先交报(证书遗失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表彰文件)。
在考选单位组织进行面试考试结束后,需要报名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四、考试
采取面试、微课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我区人社部门、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考选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面试。网上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报名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分析、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面试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确定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者为参加微课人员;对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考选计划。取消的相应岗位考选计划,将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在面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以后,报名者本人登录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网址:http://123.233.117.110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微课资格。进入微课范围人员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微课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微课。采用现场展示方式进行。面试和微课均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报名者的考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每个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微课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设定微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微课成绩不低于60分者才能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占40%、微课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岗位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选岗范围人选;低于1:2比例的,在考核体检范围内按实有人数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微课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微课考核,该微课考核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微课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核、选岗人选,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核、选岗。在微课全部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以后,报名者本人登录网址:http://123.233.117.110自行查询微课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选岗
考核体检严格落实公开考选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名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选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对因报名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考选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核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三)岗位选择。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照考选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分类别、组别,按各学段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考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考选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微课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col/col841/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中的通知公告专栏,和济南市教育局网站http://jnedu.jinan.gov.cn/col/col31423/index.html“教师招聘专栏”上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招考、考学等方式离开聘用单位,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市中区教育系统。
七、考试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务费7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中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531-67987600(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0)
监督电话:67987535,67987705
九、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col/col841/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中的通知公告栏目和济南市教育局网站(http://jnedu.jinan.gov.cn/col/col31423/index.html)“教师招聘专栏”中下发,请各位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2.有关微课等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841/index.html)首页专题专栏“济南市中教育”中的通知公告栏目,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本次面试、微课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4.考试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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