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成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
为了更加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经研究决定,从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中,通过公开考试选调18名教师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18名)
1、中学(6名)
序号 |
学 校 |
小计 |
学 科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
1 |
邵武六中城南校区 |
3 |
1 |
1 |
1 |
2 |
邵武七中 |
3 |
1 |
1 |
1 |
合计 |
6 |
2 |
2 |
2 |
2、小学(8名)
序号 |
学 校 |
小计 |
学 科 | |
语文 |
数学 | |||
1 |
水北分校 |
2 |
1 |
1 |
2 |
通泰分校 |
2 |
1 |
1 |
3 |
第二实小 |
2 |
1 |
1 |
4 |
新天地分校 |
2 |
1 |
1 |
合 计 |
8 |
4 |
4 |
3、幼儿园(4名)
学 校 |
小计 |
实验幼儿园 |
第一幼儿园 |
托幼中心 |
水北幼儿园 |
名 额 |
4 |
1 |
1 |
1 |
1 |
二、选调条件
1、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5年及以上(即2013年9月1日前正式入编参加工作)。
2、城区中学面向农村中学选调教师;城区小学面向农村小学选调教师(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农村中学任教的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原农村小学教师也可报名参加城区小学选调);城区幼儿园面向农村幼儿园选调教师。
3、现任中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现任小学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现任幼儿园教师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语文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5、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和正在立案审查的教师及近五年教师年度考核中有一次确定为不称职的,均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方式
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2018年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按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
四、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网站。符合条件的教师2018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委托考试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缴费(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
(2)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人事股将组织人员及时对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中学、小学、幼儿园的一个学科,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后果。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6329677。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4月9日8:00—15日9: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报考者进入考点的凭证。
(4)报考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点击“退出”、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报考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报考者网报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2、考试。初审通过的报考者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
本次考试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4月15日,全省统一举行。上午9:00—11:00,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详见附件),由报考者根据本人所报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下午15:00—17:00,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报考者必考科目。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在个人网络报考平台查询。
(3)成绩公布。报考者可于5月12日起登陆网络报考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4)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3、拟选调人员确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选调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以下顺序优先选调:①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②教龄长者;③年龄大者。
4、材料复审。拟选调人员提交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5、选调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邵武市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6、确定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由选调人员选择主管部门所确定的相关学校。选调教师调动后的岗位聘用按照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执行。
五、选调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为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市教育局将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6331905、 6322963。在选调过程中,如有发现报名对象弄虚作假或通过不正当行为影响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将取消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