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3/6
一、 招聘岗位
(一)招聘中学任课教师15人:语文5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1人,历史2人,地理3人;
(二)招聘小学任课教师10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1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健康1人,特殊教育2人;
(三)招聘幼儿园任课教师5人。
在具体招聘过程中,各学段学科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聘领导小组酌情商议,适时调整。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
(二)热爱教育事业,有坚定的政治方向;
(三)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专业对口(幼儿园教师专业为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其中往届生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四)高校毕业,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往届生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五)国家重点特殊院校毕业(长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其中往届生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七)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流程
(一)投递简历、资格审查(面试):应聘学生需现场携带以下资料:
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8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证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
5.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二)试讲: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学生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果,择优进行试讲。
(三)择优录取,签定三方协议。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试讲结果择优录取,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录用结果,签定三方协议。
四、招聘待遇
(一)招聘的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及高校本科毕业生、本硕连读研究生分别给予6万、1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在工作满2年后发放,服务期满8年归个人,否则全额退还应聘单位。
(二)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其中招聘到幼儿园工作的教师按国家现行幼儿园相关政策办理入职手续),享受东胜区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否则不再续聘。
(三)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八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五、应聘须知
(一)凡是符合条件有意向应聘的应往届毕业生直接参加2018年3月1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举办的双选招聘会。
(二)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则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电话:0477-8380731 15335678884
附件:2.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18年教师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