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武隆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宁缺勿滥,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重庆市武隆区面向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公告中《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符合《一览表》中的各项规定要求;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过任何处分;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在武隆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5日);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报名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成绩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需盖章)、奖学金情况、就业自荐书、《重庆市武隆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等到指定地点报名。招聘工作小组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均需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并留下资格查询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核查。报名者需带上一张(2寸)近期登记照片。拟录用人数与总报名人数须不低于1:2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则取消招聘。其中属紧缺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时间及地点:
1.2018年3月6日上午8:30至12:00在西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2.2018年3月8日上午8:30至12: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3.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至12:00在四川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安排地点报名。
各个学校招聘岗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下一个招聘点在上一个招聘点招聘后剩余名额中进行,应聘者请自行选择一个招聘点报名,只能选择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招聘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在上述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重庆市武隆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查了解应聘学生的基本情况、学业成绩、在校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社会实践、个人获奖情况等。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时当场公布。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在报名及审查当天另行通知。
各岗位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当天在各考点张贴公布。
2.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根据应聘学科,按相应层次现场说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体育艺术类考生须自备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的所需用品。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职业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质、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个性特长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考试考核成绩在各个考点公布。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单项未达到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考官对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尾数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低于75分或单项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确定为拟签约人员。
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环节签约人员的资格条件等于考核环节结束以后在各考点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