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直属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办人民满意教育,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直属高中决定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核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岗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学科教师7人,具体岗位如下: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化学 |
历史 |
地理 |
通用技术 |
合计 |
人数 |
1 |
1 |
1 |
1 |
1 |
1 |
1 |
7 |
各校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18年1月24日。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由各直属高中学校组织实施,招聘办法及程序详见各直属高中学校公告(附件2-4),资格复审时间暂定2月9日,考试时间初定在2月10日,详见各学校网站具体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舟山市教育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80-2600333、2281571。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后再出现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不再递补。
(三)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四)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附件2:浙江省舟山中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
舟山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