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补充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教师招聘工作,现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发布补充公告。具体如下:
经研究,决定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公告》中第三点第二款“社会人员”的招聘条件作如下调整:
1.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4日后出生)。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3.专业对口(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报考非中职学校岗位的除外,中职学校岗位是指财务、电工、汽修、平面设计岗位)。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考电工、汽修、平面设计岗位的除外,报考财务岗位的须取得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以上资格或会计教师资格)。
报考除财务、电工、汽修、平面设计岗位外的其他教师岗位的社会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或名教师)荣誉称号(含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坛新秀、省特级教师等等)。
2.研究生学历。
3.我区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以及佛山市内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的民办学校现职教师。
特此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