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巫溪县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巫溪县任教5年及以上;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除报考农学和音乐的外,所有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均≥61分;
(四)学历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重点本科毕业生(学院出具录取时为重点本科的证明)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地理、农学、音乐和计算机岗位的不限师范类;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类本科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例之一方可报考(报考地理、农学、音乐和计算机岗位的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
(1)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获专业竞赛省部级奖项;
(3)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65分及以上。
3.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具备符合招聘学科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符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六)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名前一天);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3:00)。
(二)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报名咨询电话:
张老师:15223658227,向老师:13996550711,
帅老师:13594863811,涂老师:1359472498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自荐书、获奖证书、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证件及相关资料,其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免费师范生的须提供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巫溪县公开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初试:其中报考乡镇学校(尖山中学和文峰职中属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凡资格审查合格者须进行初试,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即评委提出与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相关问题,应聘人员现场答辩。分值为100分,答辩时间为10分钟,得分达到85分以上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
其他学校不进行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