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现就我县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报考了新干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统一笔试且入闱(含调剂入闱)的考生。
二、复审时间
2012年8月3日—8月4日,时间2天,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三、复审地点
新干县教育体育局二楼大会议室(新干县金川镇环城南路18号)。
四、有关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带交下列材料:
(1)参加笔试的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未办理教师资格证者应携带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开具的该生通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3)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职在编教师,由原任教学校出具并加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证明材料(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
2、填写《新干县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登记表》。负责资格复审人员在登记表的相应栏目签署资格复审意见,并在复审通过的考生笔试准考证上加盖新干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印章,作为参加面试的证明材料之一。
3、签订不违背2012年省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条件和要求的承诺书。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缴纳一定的面试费(标准200元左右,具体见县物价局批复)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因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新干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