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省统招教师(含特岗)永新县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招聘教师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至8月3日,地点在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资格复审方式
入闱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逐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县招聘教师办公室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
(一)统招教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打印2份);
4、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并签订承诺书。其它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
6、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打印2份);
4、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工作或待业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并签订承诺书;其它机构出具的无效。
6、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7、正式在编的教师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任教年限的证明。
(二)特岗教师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打印2份);
4、思想品德证明原件: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分别由学校、工作单位或所属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现场资格复审时须出具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即通过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各环节考试测试),并签订承诺书。其它机构出具的无效。
6、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以上所需提交的材料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四、资格复审基本程序
1、考生自行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告栏(http://www.yongxin.gov.cn/)或在永新县教体局(http://www.yxjtj.com/)首页下载《永新县2012年省招聘教师(含特岗)资格复审表》,请如实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及思想品德证明原件(统一用A4纸),依次按顺序附在《永新县2012年省招聘教师资格复审表》后进行装订,资格复审时由本人带好以上材料到现场进行复审。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2012年省统招教师(含特岗教师)永新县面试工作方案》7月31日将挂在 “永新县人民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内(http://www.yongxin.gov.cn/)和永新县教体局(http://www.yxjtj.com/)首页,请相关人员自行在网上查看,不另行通知。
附:《永新县2012年省招聘教师(含特岗)资格复审表.xls》
联系电话:07967731137
永新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