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苏州大学实验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5号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②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本科段为全日制师范类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件一。
二、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拟于2017年12月—2018年1月期间赴高校进行现场招聘。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审核。应聘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填写《2018年苏州大学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加贴照片),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材料包括:①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④本科段、研究生段学业成绩单;⑤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证明);⑥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⑦本科以来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应聘者提前自行准备。
3.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5.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带入面试)。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采取以试讲为主的专业面试,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试讲(部分学科需加考专业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意向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当天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第二天进行面试、确定意向人员、确定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意向书。
(二)意向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三)录用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相城区教育局进行拟录用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录用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教育局将拟录用人员名册报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四)拟录用人员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否则不予录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506、85182252。
七、本简章由苏州大学实验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6738802。
附件:1、2018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docx
2、2018年苏州大学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苏州大学实验学校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