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1]8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承人社[2014]23号)有关要求,根据我院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1名教师。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本次选聘工作在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聘方案。本方案经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此次选聘工作,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61个。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技师学院2017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公开选聘专任教师61名,要求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与所设岗位要求专业相同。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1982年12月20日——1999年12月18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年龄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承德市辖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五)优先条件
在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学历较高者优先录取(若学历相同,按“985”院校、“211”院校、本硕连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顺序录取),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决定。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方法:采取统一公开选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初审、测评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19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承德技师学院网站(www.cdjsxy.cn)面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具体考务工作安排。
(二)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至28日下午17:00点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承德技师学院办公室(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0314-2072526(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大石庙偏岭承德技师学院,市内乘坐1、13路公交车交警支队下车即到);
4.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文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6张。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有伪造、涂改变造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面试资格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测评与考核
测评与考核通过试讲和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在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前,考生需要到承德技师学院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并公布试讲教材。(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其他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承德技师学院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按照考生抽签确定的出场顺序逐一进行。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分岗位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按各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选聘资格。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本方案“优先条件”要求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末位考生都进入体检和资格审查环节,在体检和资格审查环节择优确定。
(四)资格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承德技师学院、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员在承德技师学院网站(www.cdjsxy.cn)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
(五)聘用
1.拟聘人员报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有关单位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公开选聘的61名专任教师,需在承德技师学院服务满三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
五、有关要求
此次选聘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选聘政策,严禁违规操作和弄虚作假,公开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于违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承德技师学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4-2072526。
承德技师学院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