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2月18日08:00-12:00(宣讲)
2017年12月18日14:00-18:00(面试)
2017年12月18日17:00-19:00(笔试)
2017年12月19日(面签)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多功能厅(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9、210(面试)
陕西师范大学文津楼1419、1420(笔试)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西】302(面签)
二、招聘对象(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市直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261个。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中学。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舞蹈、书法、计算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其他有财务管理、会计等岗位。
(二)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有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
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小学全科教育、小学教育、特教语文教师、特教数学教师、特教康复教师、特教中职教师、特教信息技术教师、特教心理教师、特教音乐教师、特教美工教师等学科教师。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学科相应的专业、招聘岗位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详情请到招聘现场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7年12月中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bhedu.com.cn)、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通过提前派出招聘宣传员联系各高校就业处及院系教师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动宣传。
(二)招聘宣讲。到相关院校召开面向应聘者的现场宣讲会,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用人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研究生免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及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须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管理办法,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见附件2)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唐海波,18907790918;
梁晶晶,18077956733
宁和,15607792613,320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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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bhjyjrcb@163.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编:536000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