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须在2018年1月10日至1月11日到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领取《面试准考证》。
综合类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师类人员采用说课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均为6分钟。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本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题本的所有人员的有效平均分且为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每10人为一组于当天当场统一公布。
5、总成绩评定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考生总成绩。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人社局网站、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总成绩。
6、体检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2017年1月24日在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事项。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7、考察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
2018年应届毕业生最迟截止在2018年8月30日,需提供毕业证、人事(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教师类岗位考生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考察,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8、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县人社局网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9、选岗
对需要选岗的教师类岗位,由教体局及用人单位组织选岗。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及岗位。对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的岗位,以各组的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后,各组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各组的总成绩最后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
10、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经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参加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考生应确保在招聘期间手机等通讯设备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出售任何考试资料。社会上以本次招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身份或以本次招聘为由举办的各类考试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六)考生在报名时,有关招聘岗位条件专业设置和审核的参考依据为《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七)报考人员要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场作弊违规的、不到岗工作的,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八)此次招聘因出现招聘岗位人员空缺的,空缺数不再另行组织选聘和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人社局3893082、3893060
监督电话:县纪委3892916
附件:1.《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综合类)》
2.《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小学教师类)》
3.《2017年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