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九江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快我市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市教育局下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的招聘方式。请考生于具体公告规定时间登录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考试有关内容。
四、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视岗位条件要求。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30日。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
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毕业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招聘对象均不含2018届毕业生。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各用人单位,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审查通过。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岗位计划表中的工作经历。岗位计划表中其他条件栏要求的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指2012年11月30日及以前毕业并从事工作。全日制国家统招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八)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其他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结束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
5、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8日9:00至12月20日17:00(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及网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者需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招考板上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考者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报考者只能以本人一个居民身份证号报考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如考生填报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造成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考生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面试(体检)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二是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及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三是考生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经照片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二)考试组织:
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的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结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2日17:00(工作时间)。
资格初审地址:八里湖新区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四楼C429。
3、资格初审统一规定。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查。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入围资格。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资格初审后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2、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总分100分;
面试当天考生集中候考,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按各面试岗位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完后,可留在考场旁听报考岗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入围分数合格线:面试比例超过1:1的岗位,按照实际招聘人数聘用;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或面试当天因临时缺考、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则确定入围末位人员时,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或不低于本面试组的平均分或者不低于本面试组其他岗位拟入围体检对象的面试最低分,否则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5、拟入围体检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拟入围体检人数因末位面试成绩相同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加试一道答辩题(分值30分,时间4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