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溧水区2018年新教师招聘笔试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2)开考比例: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对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学科,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18年1月1日,以考试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
(5)成绩查询:在我区报名并缴费的考生请于2018年2月底前登录溧水教育网查阅笔试成绩。本次笔试成绩只在2018年应聘时有效。
本次招聘新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
面试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和要求,制定2018年溧水区新教师公开招聘面试方案,经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1)凡在我区参加2018年中小学新教师招聘报名者(含在南京市其他区报考同时在我区登记者),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招聘计划,研究确定各学科笔试合格线。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学科(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3月上旬在溧水教育网公布。
(2)面试采取说课或技能测试形式进行。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于2018年3月底前在溧水教育网公布。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网、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周以上无法联络的,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说明
(一)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招聘条件(二)报考小学(2)岗位的考生,报考岗位栏填写小学(2),符合招聘条件(二)报考幼儿园(2)岗位考生,报考岗位栏填写幼儿园(2);其他填写相应的学校或学段。小学(2)和幼儿园(2)岗位是指农村学校(园)。
(二)被聘用的新教师,于2018年8月到区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办理报到手续。
(三)根据溧委发〔2015〕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需求教师学校,所有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行选择用人单位。
(四)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我区公开招聘的新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本公告由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57213271(溧水区教育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25-57227317(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附件: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学科)信息表.xls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