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平定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8周岁为1999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为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并有报到证);
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平定县2017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8、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员指: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尚在处罚(处分)期内的人员;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在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中专升入大专人员、专科升入本科人员、本科升入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中专、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④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本次招聘户籍不限,但报考人员被招聘录用后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
1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试用期、相关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2月1日。
二、招聘工作实施
(一)招聘信息发布
1、招聘公告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阳泉市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招聘信息查询: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总成绩、体检、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阳泉人事考试网站发布;并以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发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9:00至12月5日17:00
报名咨询电话:0353—6188331(平定县人才中心)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12月1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人员应根据自身条件、拟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选择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考生务必坚持诚信报考,填写的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各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与本人有关证件载明的信息一致);已就业的须如实、准确填写就业情况。对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聘用等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填写或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及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试;对教师类、医学(护理)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可转到相对应的公开报考岗位。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部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照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执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考生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类考生参加考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入围面试。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1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2月2日9:00至12月7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7年12月19日9点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为:0353-618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