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报栖霞区者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后,还须本人现场确认。兼报栖霞区者不需现场确认,由工作人员网上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2月3日-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确认地点: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和燕路435号,乘8路、64路、74路吉祥庵站下或乘地铁1号线至迈皋桥站下,转上述线路)。
3.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报名表》。
(2)提供本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须为黑白色)。
4.只报栖霞的报考者须缴90元报考费(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
5.只报栖霞区者如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栖霞区中小学(含新港中专校)、幼儿园招聘新教师笔试与2018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招聘新教师笔试为同一场次考试。
(1)笔试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职业学校专业课和特殊教育学科只考公共知识60分。
本次统一组织的笔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针对本考试开办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我们的聘用考试无关。此前电话或招聘会现场的咨询答复一律以本《公告》为准。
(2)笔试时间:2018年1月1日,如有变化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开考比例: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少于该学科(专业)招聘人数3倍的,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学科(专业)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4)打印考试证:在我区缴费报名者经区教育局资格审定后,请于2017年12月28日8:00-2017年12月31日18:00登录南京市招生办网站(网址:http://www.njzb.net)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电话:025—57937181。
(5)成绩查询:在栖霞区报名缴费的考生于2018年1月25日—1月27日登录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查阅本人成绩或领取成绩证明(领取成绩证明地址:栖霞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南京市和燕路435号)。考生领取成绩证明后如遗失一概不补,也不开具任何证明材料。本次成绩只在2018年应聘时有效。
2.面试
栖霞区教育局将适时向社会发布新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公布各学科面试报名分数线,并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18年新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将分两批进行:
首批为中学师资招聘(含新港中专校)、学前教育师资招聘;第二批为小学师资招聘。
(1)面试报名截止日期后,按笔试成绩达到面试报名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njqxq.gov.cn)及栖霞教育之家网(网址http://www.qxteacher.com)公布。首批与第二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将于2018年3月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2)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采取说课、基本功、基本素养(分别占50%、30%、20%)三项考核的形式。上述三项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三项面试考核成绩中,若有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视作面试不合格)。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
(4)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栖霞教育之家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监察室: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栖霞区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xlsx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