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江南实验学校因工作需要,采用直接考核办法招聘教师4名,招聘录用的人员暂不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试用一年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录用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1)具备留杭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研究毕业生。
各个岗位的具体招聘范围和对象见《招聘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11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所学专业要求与所应聘岗位的学科对口;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直接到江南实验学校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5-6日上午(8:30—11: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四、考核
考核一般采用说课、问答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五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非师范类毕业生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江南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86628112。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杭州江南实验学校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1:招聘计划表
岗位 |
人数 |
报名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
初中语文 |
2 |
杭州江南实验学校一号楼三楼1308室 (杭州滨江区滨和路958号) |
初中思政 |
1 | |
初中美术 |
1 |
附件2: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1 |
个人简历 |
2 |
《就业协议书》原件 |
3 |
《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
4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5 |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6 |
普通话、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计算机证书可免) |
7 |
2010届提供教师资格证 |
8 |
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滨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