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11月公开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等14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67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14家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详见《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11月直接面试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本次招聘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4、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也可前往现场咨询12月份公开招聘事宜(上城区教育局12月份还将组织新教师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计划和要求请关注上城教育信息港(www.hzscjy.com)。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资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电子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稿和个人简历各1份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并于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纸质报名材料(见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见附件1)进行现场确认,或者按照附件4日程安排到各高校招聘点现场确认。未及时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2、现场报名:11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考生持纸质报名材料(见附件3:报名材料清单)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此外,上城区教育局还将于11月中旬至下旬,分别组团到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接受现场报名,初步日程安排见附件4,具体时间以各高校网站及上城教育信息港后续公告为准。考生只需选择一个现场报名点完成现场报名或现场确认即可。
(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考人员的报名身份信息必须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信息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招聘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5%,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5%。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分即为总成绩。无论是笔试加面试,还是直接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现场通知或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将组织面试。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计划》中注明为直接面试的考生经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具体安排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综合评议
所有考点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总成绩(直接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综合评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原则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考察与体检
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城教育信息港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签约手续。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2018届毕业生不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说明
专业条件参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和《2011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学科目录》(附件5)。
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电话:0571-87802200,0571-87822585,0571-87822590
附件1: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11月公开招聘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xls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