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为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名。
3.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研究生阶段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成绩合格。
5.符合报考岗位(见附件)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考该岗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2018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信息采集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11月15日。
2.方式:报考者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照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实填写报名情况。
3.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照《岗位简介表》的要求,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一旦选定后,其资格初审、面试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如最终取得了该岗位的签约资格,同岗位内的人员遵循按面试总分高低先后选择具体学校的原则。
4.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要与身份证、户口簿的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等信息要与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信息一致。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前,应聘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时间截止之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应聘者需自行打印报名表,并于现场确认时上交。
(二)现场确认
第一站,华东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11月17日13:30~16:3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C区报告厅
学科:政治、历史、地理、生物
第二站,南京师范大学
时间:2017年11月21日13:30~16:3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北大楼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现场确认所需提供的材料:
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⑵个人简历
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空白)
⑸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⑹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⑺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国考的成绩证明)
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⑶~⑻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因网络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者,也可于现场确认时提交应聘报名表和相关验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