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发布。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乐清人才网和乐清教育局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分招聘学校接受现场报名,接收简历,现场面谈,双方有初步意向的经综合后提交报名表,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学校原则上按每个岗位1:3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学校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人社局根据准入条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确定考核人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体育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可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至1:2。专业资格审查认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2017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招聘学校于11月18日晚上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核建议人选参加11月19日的考核。
(四)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职高专业课岗位如需技能测试的,则另行组织,以满分100分一并计入考核成绩。
(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0%(不含70%)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
(六)体检与考察。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体检入围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职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如属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等教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公告由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0577—62522082、62529901;
乐清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0577—61882273。
监督电话:乐清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577—62521704。
乐清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ueqing.gov.cn。
附件:1.乐清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2018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doc
2.乐清市教育系统赴浙江师范大学提前招聘2018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