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1月16日15:30—16:00(宣讲)
2017年11月17日8:00—18:00(面试)
招聘场地: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1(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文渊楼1615、1616、1620、1621(面试)
二、招聘简介
为适应许昌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教师队伍结构,保证市直公办高中2018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结合许昌市直高中实际情况。经研究,拟计划于2017年11月赴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现场设点考核招聘教师124名。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17年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其他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17年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8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方式和计划
采取考核招聘的办法赴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现场设点专场考核招聘教师124名。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条件
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17年毕业生(未就业)和2018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2017年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被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
六、报名
报名采取到设点招聘学校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七、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用人学校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
考核采取到设点院校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内容为应知应会知识。
2、面试: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应聘学科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答辩内容为各学科相关专业问题,满分100分。
总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答辩成绩高的优先聘用。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八、体检和考察
2018年6月组织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和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的确定,应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有关事项
1、成立领导小组。成员由市人社局、市编办、市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
2、此次专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延续安排在其他考核招聘形式中进行。
十一、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374-2699822 2699823 13569901588
十二、联系方式
许 昌 市 教 育 局:李栓成 电话:13608431633
邮箱;xclsc@126.com
许 昌 高 级 中 学:宫少华 电话:15738695999
许 昌 实 验 中 学:牛振亭 电话:13700897866
许昌市第二高级中学:冶慧玲 电话:13839003050
许昌市第三高级中学:张 博 电话:1593900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