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
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三大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开展“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内江市人民政府网、内江人事考试网、内江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聘急需高端人才256名,其中综合类岗位89个,教育类岗位61个,卫生类岗位86个,农业类岗位20个(见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内江域外高端人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两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突出贡献专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不受学历、学位限制),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具体对象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3、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市地级学科带头人及拔尖人才(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
5、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7、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引进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8、其他特殊急需高端人才。
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一是协商引进。凡符合条件的上述第1至4类和第8类引进对象可与用人单位面谈,达成协议后按相关程序经批准后引进。二是考核选聘。凡符合条件的上述第5至7类引进对象,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考核选聘方式引进。
(二)考核选聘方式和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及考核的方式进行。符合综合类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7年11月14日到深圳(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C2栋一层多功能厅)或者于2017年11月17日到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翱翔训练馆)现场报名并参加考核;符合教育类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7年11月11日到重庆(西南大学北碚校区校园招聘大厅)现场报名并参加考核,同时符合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可于2017年11月17日到西安(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翱翔训练馆)现场报名并参加考核;符合农业类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7年11月14日到成都(四川农业大学温江校区第一教学楼305会议室)现场报名并参加考核;符合卫生类岗位条件的选聘对象于2017年11月17日到泸州(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奥林匹克中心主体育馆)或者于2017年11月24日到重庆(重庆医科大学,具体地点请与卫生类选聘组工作人员联系)现场报名并参加考核。
集中选聘活动还将适时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开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具体详情请咨询各类选聘组。
2、资格审查
对所有应聘人员现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填写或打印好的《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高端人才报名登记表》(贴1寸近期免冠照片)(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3、考核遴选
由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委托)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现场报名通知为准。考核结束后,由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综合进行遴选,确定考察对象。
4、考察
由组织、人社、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守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出具政审材料,其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察对象的拟聘用资格:
(1)丧失基本政治条件的;
(2)有涉嫌犯罪或违法违纪行为的;
(3)有经济问题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的;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6)截止到规定时间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可根据综合比选结果排名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可签订意向聘用协议。
5、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出现的空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根据考察情况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公示聘用
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核对象,经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审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列入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进的急需高端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给予工作经费和专项补助
1、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两院院士,可由市、县(市、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2、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5个月以上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由市、县(市、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2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3、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可由市、县(市、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支付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
4、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的其他市市级学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
5、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6、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隶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7、引进在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8、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大力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引进高端人才,以促进我市高科技创新和新型服务业的发展。其中: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在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其工作经费由市级政府、企业税收受益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各按三分之一比例给予兑现,其他待遇由企业自行协商;其他高端人才在创新型、高新技术等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由企业税收受益政府给予每名引进人才3-5万元的补助。
凡在我市工作的引进人才工作经费及补助分5年发放,每年发放20%。年终考核合格后,由市、县(市、区)财政分级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