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单位 |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学工部 |
辅导员 |
专技 (十二级) |
4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有2年及以上担任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的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
研究生院 |
职员 |
管理 (九级) |
1 |
培养与学位管理 |
专业不限;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具有2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人事处 |
职员 |
管理 (九级) |
1 |
负责引进人才各类费用审核及发放、预算指导等。 |
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或应用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 |
注:中共正式党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学生干部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18年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7年11月7日9时—2017年11月14日17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者进入“考试报名”,选择“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11月15日9时—2017年11月1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11月20日9时—2017年11月21日17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9时—2017年11月24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
5、其他
各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利用半天时间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属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试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叶老师)
宁波大学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