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福建省石狮市石光中学创办于1946年,“系福建省一级达标中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18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大学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招聘编制内专任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体育 |
计算机 |
合计 |
招聘人数 |
3 |
3 |
3 |
2 |
3 |
2 |
2 |
2 |
2 |
2 |
1 |
25 |
三、招聘条件
1.2017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本一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或2017届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纳入石狮市教育系统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体制,执行石狮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招聘
时间地点:待定(拟在陕西师大、华中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现场招聘)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表1份(应聘者先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电子邮箱:shgzxjwc@163.com 。邮件标题为: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岗位;
2.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因2018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报名时可持毕业院校开具的有效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四)体检、考核、聘用
注:
1.考核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严重警告、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2.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本科生试用期为1年、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编制教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蔡老师 0595-83025639 13859782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