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信息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1月17日14:30—15:00(宣讲)
2017年11月17日15:00—18: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3(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8(面试)
二、考核招聘名额
现场考核招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名额为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共25名。(岗位分布见附件1)。
名额指标一次性下达,不再追加。。
三、考核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气质佳。
(三)部属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文科类达到二级甲等,理科类达到二级乙等,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拟聘人员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果在2018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参加“蓉漂人才荟”由各站牵头部门在招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到部属师范院校现场考聘大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在招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应聘者信息可发至邮箱:383847140@qq.com。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现场报名时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宣讲。由考核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和初试。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应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领导小组现场审查初试。
(五)考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均为客观题。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
(六)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考聘地点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审定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各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审定。
(八)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办理入编和聘用等手续。
五、聘用及报到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正式编内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入职后确定为试用期。硕士研究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六年。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区管校用(聘)”制度纳入新都区成人教育和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18年8月31日前到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幼儿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务必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联系方式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人事科:028-83976015
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028-8939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