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选。面试前,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2比例要求,则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安排:网上、现场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考官根据公布教材准备三节课(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密封所选课节并注明序号(1、2、3),提供给监督员现场抽签选定其中一节课,作为考生模拟上课课节。考生须按照现场抽签确定的课节备课15分钟后进行面试。
五、签订协议
1、聘用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4:6。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2、签订协议。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3、双方约定。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违纪和受到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考试不制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笔试后,因体检、考察、自愿弃权及其它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规定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412-2698068、2698108
远程报名邮箱:as2698068@163.com
远程报名电话:13841287201
纪律监督电话:0412-2698009(市教育局)
0412-5544230(市人社局)
附件1:2018年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附件3:面试模拟上课指定教材信息表
鞍山市教育局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
附件1_2018年鞍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