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晋价费字[2000]166号、[2003]9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即:报考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务费40元,学科专业知识考务费40元。
(三)笔试
1、报考人员请于8月7日8:00——16:00到杏花岭区少年宫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8月8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4、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两部分,均采用闭卷形式。
(1)公共科目: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2)学科专业知识科目:分值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内容为新课程理论、教材教法、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应聘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应聘幼儿教师岗位,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为主。
5、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由高到低排列。
(四)资格复审
1、按照面试人数和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复审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2、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连续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人员与社会应聘人员按岗位名额各自排序,分别确定。
(五)面试
1、8月12日上午8:00在杏花岭区教育局、杏花岭区少年宫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8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杏花岭区少年宫领取面试证。
2、面试时间:8月13日——8月15日
3、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面试地点为准。
4、面试办法:面试采用讲课、答辩及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个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内容由评委现场出题,面试人员当场回答,时间5分钟(含才艺展示)。
(面试科目教材见附件)
5、面试人员所需教材、教具等均自行准备。
(六)确定拟录人员
1.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学科岗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2、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连续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人员与社会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名额各自排序,分别录取。
(七)体检
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成绩排列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八)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侧重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
(九)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太原市人事考试网、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区政府大厅、区教育局公示栏内发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拟录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十)录用
拟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区教育局的统一分配。
凡聘用的人员,上岗前须进行岗前培训。
咨询电话:杏花岭区教育局0351-2359605
监督电话:杏花岭区纪检委、监察局0351-3382130
杏花岭区教育局0351-4161943
附件:1、2012年太原市杏花岭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xls
2、太原市杏花岭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审核登记表.doc
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杏花岭区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