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现就2017年度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7年度宿州市埇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6年10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埇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60.171.247.83:800/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埇桥区网上报名系统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4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1月4日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月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11月27日到埇桥区人社局403室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电话:3035770)。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其中2017061-2017063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6日10: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6日。
笔试科目为两科:《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一》和《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
《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自然、科技、国情省情、写作等;
《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的主要内容: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11月22日至11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12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按《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一》占60%、《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占4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1月2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埇桥区人社局403室事业股(电话:0557-3035770)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逾期未申报者,视为放弃加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