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部分岗位调剂和取消招聘名额的公告
根据《忻州市第一中学校、忻州市第十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1:3,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1:3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取消核减的名额调剂到其他岗位。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以开考,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忻州市第一中学校02、04、11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均为0;06、17岗位实际报名人数均为1,以上5个岗位不达1:3的初试开考比例,按照公告规定,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取消02、04、06、11、17岗位的8个招聘名额,忻州市第一中学校招聘名额由原来的66名变为58名。
忻州市第十中学24岗位拟招聘名额1名,实际报名人数为0,不达1:3初试开考比例,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同意将24岗位的招聘名额调剂到23岗位,23岗位招聘名额由2名变为3名,忻州市第十中学招聘总名额不变。
经过调剂和取消岗位后,本次招聘总名额由76名变为68名。
忻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