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同时对这些人员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范县人社局微信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小学英语岗位不限专业的拿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户口限制的岗位需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不是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的,还需带中专毕业证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公告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报考乡(镇)政府岗位的不进行笔试,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直接进入面试。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微型课堂)和才艺表演的形式进行,考生先在备考室抽取某一课,备课10分钟,再到面试室面试,才艺表演自选(所需相关器材自带),面试加才艺表演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报考人民医院临床医学、影像诊断、检验、药学、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的考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答题准确性、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如有投考人员造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评委、面试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全部从外地聘请,采取现场打分计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须带笔试准考证(报考乡镇政府岗位除外)、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
报考乡镇政府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拟招聘人数,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
个人总成绩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站、面试考点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九)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2年来工作表现。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记入诚信档案情况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三)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四)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六、其它事项
(一)报考乡镇政府岗位的人员和报考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濮阳辖区内户口,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二)报考乡镇政府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选择乡镇,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范县人社局微信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网络平台,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考生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未按时、按要求参加有关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虽然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但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也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个案需通知个人,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考试在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具体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县纪检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技术咨询电话:0393-6665582
政策咨询电话:0393-8503282
监督电话:0393-8503295
附件:1、2017年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共范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