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后核减、取消部分招聘岗位的公告第4号
根据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情况,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因部分岗位资格复审人员放弃复审或未能通过复审,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根据《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现对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减岗位
清丰县幸福路小学小学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3人,参加笔试共9人,资格复审取消1人,剩余8人,达不到3:1的比例,本岗位招聘计划核减1人,该岗位招聘2人,拟进入面试人员为6人;
清丰县和义路小学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2人,参加笔试共8人,资格复审取消1人,放弃3人,剩余4人,达不到3:1的比例,本岗位招聘计划核减1人,该岗位招聘1人,拟进入面试人员为3人;
二、取消招聘
清丰县实验初级中学初中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共4人,放弃2人,剩余2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清丰县明月湖小学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共3人,放弃1人,剩余2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清丰县第二初级中学初中地理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共3人,放弃1人,剩余2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清丰县第三初级中学初中地理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共3人,放弃1人,剩余2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