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核减、取消部分招聘岗位的公告第3号
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情况,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拟进入面试人员。因部分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根据《清丰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的相关规定,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现对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减岗位
清丰县第三实验小学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2人,参加笔试5人,达不到3:1的比例,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为1人,在参加笔试的5人中按笔试成绩取前3名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清丰县和义路小学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3人,参加笔试考试8人,达不到3:1的比例,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为2人,在参加笔试的8人中按笔试成绩取前6名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清丰县城关镇中心小学音乐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2人,参加笔试考试5人,达不到3:1的比例,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为1人,在参加笔试的5人中按笔试成绩取前3名参加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取消招聘
清丰县城关镇高庄小学体育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考试2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清丰县第三初级中学生物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考试1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第三实验小学音乐教师专技十三级,计划1人,参加笔试考试1人,达不到3:1的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