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对外发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公安教育事业,有较高思想政治素养;
3、维族,并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
4、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含2018届毕业生);
5、工作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和管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11月30日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邮箱地址:tjgarsc@163.com。
需要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学位证或在学证明(2018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3、获奖证书;4、入党材料;5、个人简历。
应聘者要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刻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市公安局根据报考人员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市教委网站发布,报名环节结束。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及面试考核形式等见市教委网站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市教委网站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市公安局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费用自理。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市局将根据市教委的要求组织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市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入警、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市公安局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59561022
监督电话:27205051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