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及时补充教师队伍缺额,确保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64名。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6年6号令)及《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选贤用能。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分布
本次共招聘64人,层次及学科分布如下:
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微机 |
农村高中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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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初中(小学) |
11 |
10 |
2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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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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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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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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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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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学 |
5 |
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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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2 |
合计 |
17 |
18 |
9 |
1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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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5 |
3 |
2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高等师范院校2009-2011年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音体美及微机专业可以是取得了教师资格证的师范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及非师范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专业对口,取得所报专业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5)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2.应聘者应符合下列岗位条件:
(1)报考语文及城市小学教师普通话应达到二甲;
(2)报考英语教师英语必须过专业四级;
(3) 报考高中教师必须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末解除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分《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综合知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知识》笔试内容为教师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参考教材为山香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研究中心组编,由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2011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理论基础.通用版》。面试以讲课和答辨方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微机除讲课和答辨外还要技能测试,讲课、答辨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50%)。所有成绩计算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三)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四)考核人员确定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核人员,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而影响取舍时,只将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为报考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日至8月7日。
2.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50号)。
3.报名办法及需提供的资料:报考人员专业对口报考一个类别一个学科,不得兼报,违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隐瞒其委培、定向毕业生身份者,一切责任自负。
4.考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80元。
5.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对应聘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验证、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8月10日
2.笔试地点:南充市五星小学。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1年8月9日上午8时至下午7时在报名处领取,不再另行通知。不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者视为放弃。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按照《四川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考核合格后参加体检。
六、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顺庆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实后按规定办理。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人选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不选择单位者视为放弃。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且选择了单位的拟聘人员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八、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有关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
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顺庆区教育局:0817- 2235950
顺庆区监察局:0817-2230332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