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2017年公开招聘特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特校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促进特殊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经阳新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特校教师。
一、招聘条件
应聘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愿意献身我县特殊教育事业。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5、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殊教育专业教师4名。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1、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知识80分,教育学、心理学20分。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素质与技能。
四、报考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6日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3、报名联系电话: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马老师13871746456
阳新特校:林老师13247171118
阳新县人事考试院:0714-7354362
4、笔试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11:00
5、面试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15:00开始
6、笔试、面试地点: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7、有关要求:
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登记照6张,经阳新县教育局、人社局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不准代报。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数必须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否则将调减岗位招聘名额,调减结果适时公布。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
五、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考生分数相同,专业分数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27日下午13:00前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公示。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进行计算。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向下顺延。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核内容主要审查预录对象的报考条件是否符合本文的规定以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现实表现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顺延递补,再按体检、考核程序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进入我县考生不诚信数据库,在人社部门备案登记。
九、本公告由阳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阳新县教育局
阳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