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选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
(1)资格复审由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另行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A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B服务期届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须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服务期届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其中聘用期满后离岗、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要同时提供原服务地县(市、区)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定向招聘审核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
D西双版纳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E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相应的成绩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三)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均按100分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列入考察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安排到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定向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zrsj.xsb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48541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2131449
勐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5128858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1-8129178
(二)监督电话:0691-2122622。
附件1-2017年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4-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西双版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