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韩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韩城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2日至1999年9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韩城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7、大专学历限韩城籍(韩城生源或韩城户籍)。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非2017届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学历报名的);
4、近三年内报考韩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在面试后(含面试)各环节无故放弃的;
5、各类有服务期限且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公告
在韩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cheng.gov.cn/)、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chrss.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以上网站查询《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日8︰30—9月4日18︰00。
2、报名网站: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chrss.gov.cn/)。
3、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3日8︰30—9月5日18︰00。
4、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段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9月4日18︰00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6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考务费收取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5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应聘人员免缴考务费。
(四)开考比例
按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同一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缩减招聘计划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并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考务费由考试中心负责退还应聘人员。
(五)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9︰00-9月9日18︰00。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