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无棣县高中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高中学校公开遴选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高中教师遴选岗位学科人数表 | ||||||||||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合计 |
人数 |
2 |
4 |
5 |
5 |
6 |
4 |
3 |
2 |
5 |
36 |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无棣县镇街和县直学校正式在编教师(须2016年10月前参加工作);县外高中学校在编教师也可以报考,须提交所在高中学校一年以上教学经历和正式在编制教师证明,及用人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受党纪、政纪等处分未解除的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所报考学科相一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二)报名地点:无棣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县外高中教师须提交所在高中学校一年以上教学经历和正式在编制教师证明,及用人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2017年无棣县直学校遴选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由 “无棣县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
5、已婚人员须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各学科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相应学科的高中和初中教学内容。
五、转任
根据考试结果,按所报考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因取消遴选资格或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其他
1、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否则按报名人数的50%确定职位人数(去尾法)。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教师遴选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遴选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浏览“无棣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5、本《简章》由无棣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6337589
附:2017年无棣县高中学校遴选教师登记表.doc
无棣县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